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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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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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素质30%
(基础分7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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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
分
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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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受国家、省、市(校)、学院表彰的先进个人及荣誉称号获得者(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除外)分别加10、7、3、1分。(同一事项奖励只取最高分,下同。加分上限:三校三院(可承认外院系证书一张)(校级证书承认校级职能部门证书,例如信阳师范学院、信阳师范学院校团委、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处等。校学生会证书按院级证书加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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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,受到国家、省市、学校、学院表彰或通报表扬者,每人每次分别加10、7、3、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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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热爱劳动、讲究卫生,在学校卫生检查中,受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0.5分,被评为“文明宿舍”的宿舍成员加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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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社会实践活动中,获得省级优秀调查报告者加7分,获得校级优秀调研报告加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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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干部加分:学生会主席、分团委副书记3分;学生会副主席、新闻中心主任、新媒体主任2.5分;班长、团支书、学生会部长、新闻中心副主任、新媒体副主任、社团社长2分;学生会副部长、社团团支书1.5分;社团副社长、班委1分;学生会干事、社团部长、班级宿舍长:0.8分(不重复加分,多项职务加最高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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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育素质5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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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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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成绩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法,即学生各门必修课成绩乘以该门学分,再将此成绩相加除以必修课学分之和,再加上选修课成绩(即选修课及格门数×0.5)。公式表示为:学习成绩=∑(必修课成绩×该门学分)/必修课学分之和+选修课及格门数×0.5。注:免修课程成绩按合格分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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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
分
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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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外语过级加分:上学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,当年分别加3分、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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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、二、三、四级者,当年分别加1、2、3、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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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上学年参加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体、音、美等艺术类等级考试,获初、中、高级证书者,分别加2分、3分、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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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上学年取得国家司法考试、会计师、建造师、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,根据相应级别,分别加2-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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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普通话过一级甲等、一级乙等、二级甲等者,当年分别加3、2、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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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上学年总成绩名列全班前三名者,分别加3、2、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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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在学习技能竞赛(不包括体育竞赛)、科技文化艺术活动(大学生英语竞赛)中获得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加10、8、6分;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加7、5、3分;获市(校)级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加3、2、1分;获院级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加1、0.8、0.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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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当年获批校级科研论文者,重点项目加3分,一般项目加2分;当年完成科研项目并顺利结项者,重点项目主持人加10分,重点项目参与者加7分;一般项目主持人加8分,一般项目参与者加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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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在学院假期调研报告评选中,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1、0.8、0.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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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在学院创办《南湖评论》中发表文章者一篇加1.5分,两篇3分,两篇以上者加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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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在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(限前三作者)分别加10、8、6;在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(限前两作者)分别加8、6分;出版专著者加1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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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公开发表文学、美术、音乐、摄影等作品,按照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、校级等刊物分别加6、4、2、1分。(所得证书不再重复加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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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素质10%
(基础分7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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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
分
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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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参加校内外体育竞赛获国家级第1-3名、第4-6名、第7-8名分别加14、12、10分;省级第1-3名、第4-6名、第7-8名分别加12、10、8分;市(校)级第1-3名、第4-6名、第7-8名分别加8、6、4分,参加但未获奖加2分。(多次参加可累计加分)运动会加分按bevictor伟德综合测评细则加分。集体获奖者按上述折半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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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学校健美操比赛按bevictor伟德综合测评细则加分,一等奖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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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学校广播操比赛一等奖加4分,二等奖加3分,三等奖加2分。(证书不累计加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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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运动会仪仗队统一加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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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育素质5%(基础分1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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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健康、高雅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,语言、行为文明,着装得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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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分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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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无正当理由旷课、旷操者每人每次扣0.5分,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(包括运动会出席观众),每人每次扣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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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公众场合有不文明行为者,每人每次扣分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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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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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宿舍卫生检查过程中,违纪通报批评的宿舍,值日生和寝室长及本宿舍的党员每人每次扣1分,其他人每人每次扣0.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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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班级干部、学生党员,寝室宿舍长对班级、宿舍学生违纪行为知情不报者,每人每次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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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受警告处分,每人每次扣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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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受严重警告处分,每人每次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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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受记过处分者,每人每次扣8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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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受留校察看处分者,每人每次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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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、学校荣誉或者国格行为者每人每次扣1-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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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加分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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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加分上限三张校级证书,三张院级证书(可承认外院系证书一张)(校级证书承认校级职能部门证书例如信阳师范学院、信阳师范学院校团委、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处等。校学生会证书按院级证书加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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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评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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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测评成绩=德育素质分×30%+智育素质分×55%+体育素质分×10%+美育素质分×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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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1:bevictor伟德依照信院〔2017〕177号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修订,结合我院专业特点,集中对学院各班级每一名同学上一学年德育素质、智育素质、体育素质、美育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分,此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、评先的重要依据。
附2:考试作弊、违纪(被发现无论是否上报)及成绩有不及格者,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;证书等证明材料作假被发现者,取消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和一切评优评先评比资格。
附3:本办法中未注明的加减分项以信阳师范学院综合测评办法为准。
附4:自2017年9月18日起,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分项均需在bevictor伟德家园网站进行公布或通告后方能在学生综合测评中进行加分。